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科技、财政等部门应当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验收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