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第十四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强化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支持生物育种、黑土地保护、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创新,支持开展现代种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高端智能农机装备自主研发等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支持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