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饮用水水源的年度取水计划由水主管部门制定并下达。一个供水区域的多个饮用水水源的年度取水计划,要充分考虑各个水源的水量和水质情况,按照优水先用的原则制定。饮用水水源取水单位要按照水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需要在饮用水水源取水或者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实行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按计量用水开采地下水应当具备开采地下水资质证书。施工前向自治县水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