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擅自改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或者标志桩。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