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止水体污染,保障全县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岫岩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