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和公共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