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三章 农业投入品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组织对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的培训。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