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适合残疾人从事的生产劳动。农业、财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资金供给等方面,对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给予帮助。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