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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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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对残疾人保障的义务。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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