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社会服务第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服务为基础、家庭服务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权益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