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区,未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由规划、城市综合管理、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