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