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经营游泳、潜水、攀岩、滑雪等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所在区体育主管部门的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