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大风天气预测信息,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设施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采取防范措施。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督促户外广告设置人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园林和林业等相关部门、供电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当对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林木、供电线路等采取避险处理措施。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