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奖励第十四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对事迹比较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奖金。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奖金。具体奖金标准和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