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可以在道路交通、劳动人事、医疗卫生、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建筑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等纠纷多发领域,建立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