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三章 纠纷化解途径第二十六条有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中立第三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对纠纷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评估,提出纠纷化解建议。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