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和活动适用本条例。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