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移交、安全使用、检测维护等,适用本条例。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所涉桥梁、隧道的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市城市桥梁、隧道与公路桥梁、隧道的界限范围由市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责任清晰、全面覆盖的原则予以确认,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