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评估、清理和解释第四十九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