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金融创新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等进行金融服务创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