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负责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统筹推进,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开展考核、监督等工作。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