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开展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活动。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种子库、后备库,加强早期辅导、分类指导,开辟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专业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改制上市、资产评估、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