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市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落实科技创新股权投资激励奖补政策,支持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