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战略部署,致力于建设成为创新主体活跃、创新要素集聚、创新环境优良、开放包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支撑中部、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创新增长极,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