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民登记第三十条有效选民名单经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张榜公布,并发给选民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4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