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二十条有效居住比较集中、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一般单独划分选区;居住分散、人口少的少数民族,可与就近单位、居民联合划分选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