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生产、使用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