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督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