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使学生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

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