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