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按照“能改则改”的原则,将居民住宅区的共用消防设施纳入改造范围。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