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等,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