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8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大同市养犬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