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在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周边设置宠物寄养处,方便养犬人临时寄养犬只。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