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七十条有效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取得巡游车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已经取得的出租汽车营运牌照、指标少于规定的车辆经营权数量但符合第九条规定其他条件,申请延续巡游车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准予延期,但经营者分立或者合并后从事巡游车经营服务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