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