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环保设施,逐步在城市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合理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加强环境噪声监控。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