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开展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督促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