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利用和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由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的事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三山南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二)三山南山风景区安全管理规定;(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