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保护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在三山南山风景区内从事本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三山南山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