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支持其应征入伍,有条件的应当允许其延后入职。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