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