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保护与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在同一个排灌系统内,未经上下游双方协商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准阻断、扩大或缩小原有排灌沟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