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利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对重大专利事件新闻报道和舆情进行收集、分析、通报。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