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工作,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专利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