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的第一年编制本届立法规划;每年的九月编制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2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