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竹产业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竹种质资源库,引进推广优良竹种,完善竹类良种繁育体系。支持丰产竹林示范基地建设,将新造、低改竹林纳入造林、森林抚育等补助范围。鼓励竹产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参与竹林生产经营,提升竹林生产经营效益。竹产业经营主体应当加强竹资源培育管护,推广竹林分类经营,积极开展竹林病虫害生物防治,科学规划竹笋采挖,按照林木采伐技术规程采伐竹林。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