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变更,应当按照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