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未经批准设置、变更收费站,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方案设置、变更收费站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3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